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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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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留下。

     只是去过了,感受了,用眼睛记住了一些风景,仅此而已。

     闻笙说,“特别勇敢的人,不会把珠穆朗玛峰当作标榜自身勇敢的符号”,所谓征服自然,也多半是人类的傲慢。

     承认生命的脆弱与渺小又何妨呢? 即使行走了四千公里,闻笙也还是承认,在很多时候,自己都会不小心脆弱,会想要哭泣,恶劣的情绪还是会在不经意的瞬间反扑——可是没关系的,她已经学会和那些负面的情绪和睦相处。

     抑郁再度侵扰她时,闻笙不会再大惊小怪。

     她只是淡然笑笑,像接待一位不算讨喜的老朋友那样,迎接坏情绪进门:“你又来做客啦。

    ” 知道这坏情绪回来,也知道这坏情绪会走。

    情绪的风暴总是周期性的,而在她身边,还有一个值得永恒信赖的可爱的人—— “诶,迟绛,我给你取个昵称好不好啊?” “你想要叫我什么?”迟绛歪着脑袋问道。

     “其实我也不知道。

    ”闻笙摇摇头,“不如还是叫你迟绛吧,反正喊习惯了。

    ” 迟绛也不反对,点头应和道:“可以,反正你声音好听,喊我的名字都与众不同。

    ” 但后来,迟绛很快发现,闻笙会变着花样喊她。

     小蘑菇,小猕猴桃精,小迟子,小酱酱 ——还有“老婆”。

     闻笙终于在听了一百二十遍后,学会了喊“老婆”。

     声音糯糯的,听得人心发软,叫人彻底遗忘那个冷冰冰不近人情的高冷同桌。

     第76章 就像每一部的故事结尾那样,她们终于可以好好在一起。

     摩托车暂时留在了拉萨,两人整理好背包,手牵手踏上了回程火车。

     卧铺车厢里,贩卖瓜子饮料矿泉水的小推车来回吆喝,水果的价格也在车子离开高原后逐渐回落,不再是奢侈的高价稀有物。

     车窗外的风景变幻很快,她们坐在窗户边,用眼睛复习荒漠旷野和雪山景观。

     厚厚的车窗玻璃隔绝了风声,心思也逐渐安宁下来。

     迟绛挂上耳机,又分一支给闻笙。

     白色的耳机线连接着两个人,两个人不约而同想起那堂自习课。

     是初秋的一个下午,教室窗子吹来金灿灿的凉爽微风。

    她们就坐在教室偏左侧的第三排,也是听同一副耳机。

     那时候,一切心事还未明了。

    迟绛只记得自己小心翼翼不敢动弹,耳机里的心跳声盖过音乐声响。

     如今再听同一首歌,她总算能听清歌词,也敢在听歌时望向闻笙的眼睛。

    虽然两个人之间只隔着一个小桌板的距离,她还是用了“望”这个字,会有一眼万年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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