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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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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族,这是一种荣誉,另一部分平民生活在城市里,有自己的文明和身份。

    除此之外,这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七都是贱民,游荡在城市外的贱民区,对旧族而言如蝼蚁一般。

     旧族男女对生育并没有多大兴趣,一生执着于寻欢作乐地享受。

    所以漫长岁月里,旧族人口持续削减,一些服侍旧族的平民偶尔有可能得到被赐予旧族身份和领地的机会。

     这样的人,只是旧族社会的外围,始终低人半等,被称为新贵。

     兰利就是一个这样的新贵。

    旧族之间并不如何来往亲近,旁人也不知道他这新贵的来历,只有他知道,他这十六岁的年轻新贵,能得到领地与身份全凭他发了疯的母亲。

     她的母亲怀了一个旧族,还一定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旧族老爷的孩子,因此沾孩子的光,被赐予了身份。

     可兰利始终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他只记得自己的母亲被旧族文化逼疯了,不敢到公众地方,唯恐被人耻笑议论,从小对他哭叫:你要比所有旧族更像旧族! 直到他的母亲疯死,他都没见过一个可能是父亲的人。

    他有金发与祖母绿色的眼睛,金发绿眼或蓝眼都是旧族身份高贵的象征。

    身份高贵的男人与卑贱的女人有了一夜情,然后遗弃她,只为她怀上的血脉留一个旧族身份,这不是罕有的事。

     他一直想知道他的父亲是谁,唯一一位出身高贵,却与他母子保持来往的旧族女士死前告诉他:如果你想弄清你的身世,去贫民区,找一位J·H先生。

     那个名字是朱·希尔斯。

     兰利伪装成平民,走进了其中一个贫民区。

    贫民中最穷凶极恶的混蛋也不敢动平民,只敢嘴上叫骂。

    他们忌惮他可能是旧族的侍从,招来一位旧族的怒火对整个区都可能是灭顶之灾。

     兰利找到了朱,一个出人意料的男人,让人很难把贱民两个字放在他头上。

    不肮脏或丑陋,兰利见过一次猪,所以知道他这个贱民不像平民谈论的那样像泥潭里打滚的猪。

     他很落魄,身材高大强壮,手和腿都长,看得出骨骼走向,肌肉流畅,如大理石雕刻,不是很看得出年龄,但已经不年轻了,有深亚麻色的头发,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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