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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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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饭讨到十几岁,他也不知道到底十几,他不会数数。

    反正就是他差不多连自己姓什么都快忘了的时候,那谁高喊了一句什么昏君无道王侯将相啥的,群雄并起了。

    天下于是乎大乱,是个男人有点能耐的都忙着圈地盘,整个天下乌烟瘴气,打得一塌糊涂。

    不过,这些跟一个乞丐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每日傍晚,他照常悠哉的去天天必去的一户人家讨晚饭吃。

     那户人家的女主人是个心肠特善的妇人,从不让他空手而归,也不会恶言相向,偶尔剩余的一点肉菜,都舍得倒在他豁口的盆子里。

    小秋子当乞丐那会儿就是个没心没肺的混蛋,仗着人家心善,天天傍晚准时端着破盆子敲门,简直把自己当成人家的第三个儿子了。

    当然了,要一个从五岁讨饭讨到十几岁都没饿死的职业乞丐因为知耻而让自己饿肚子,这不道德。

    好在那家不光妇人心善,男主人也是个老实迂腐的私塾先生,就这么让他吃了三年。

     不过,这天,小秋子没有吃到他的晚饭。

     他去的时候,私塾先生家门户大开,从来都是整整洁洁的小院子凌乱不堪,一院子血腥气,他壮着胆子小心翼翼的走进去。

    天天端饭菜给他的妇人衣衫凌乱的倒在屋里,嘴边是咬断的半截舌头,满脸血污。

    时不时想教他学几个字,却总被他嗤之以鼻的私塾先生趴在门框上,一手紧攥着一把菜刀,一手抓在青砖上,五个指头都是血,两眼赤红瞪得老大,他伸手合了几次都没合上。

    小秋子从来不知道,那个说话细声细气的妇人,竟有这样的勇气。

    而那整天摇头晃脑说君子什么什么、连只鸡都不敢杀的先生,竟能用五指在青砖上抠出五个洞来,握在手里的菜刀,自己用尽了力气怎么拔都拔不出。

    两个小男孩,五岁的被竖着穿在棍子上,三岁的那个摔在地上,脑浆迸裂,还有那个他蹲在墙角下常听见念“人之初性本善”的小姑娘,赤裸着身体倒在一堆污秽中,腿上全是血,童稚的脸上是永恒定格的惊恐。

     秋馍馍吃惊的看着这一切,仿佛才知道:这是,乱世。

     这样的情景下,当然没有剩饭剩菜给他吃,不过他也没有空手而回。

    出来的时候,他手里握着那把从先生手里一个手指一个手指掰开好不容易才抽出来的菜刀。

    断了粮的他,没奈何,只得自己想办法填饱肚子。

    他给自己取了个名字,馍馍,秋馍馍,因为他最后一顿讨来的饭就是两个大馍馍,妇人将热乎乎的它们轻柔的塞到他手里。

     就这样,拎着一把菜刀的秋馍馍血气方刚的投身到打天下的滚滚浪潮中,从此再没有回头。

     不结党,疯狂敛财,凶残,没有弟子,吃独食,冷血,没义气,英雄枭雄奸雄他都跟过,最后太祖皇帝拍着他肩膀上欣喜的说:“幸甚幸甚。

    ”,这才最终定下来。

    秋馍馍出来的时候是一匹孤狼,到天下打完的时候还是一匹孤狼。

     年到不惑,功臣中就数他交权交得最痛快,也数他敛财敛得最凶。

     堪堪养老的年龄,他才娶妻。

     他妻叶若水,是败寇之后,也是全家死光没亲没族的孤人一个,长得漂亮,人除了书画琴棋跟哭,什么都不会。

    而秋馍馍大字不识一个,这样的两个人,居然伉俪情深,大隐于市的关上门过起日子来。

    那样的恩爱,让不知多少女人叹她命好,谁曾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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