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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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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消防中队中尉军官说,“这个位置人烟稀少,又明令禁止烟火。

    因此以前没有发生过火灾。

    而且,我认为,这里都是露天存放垃圾,对我们雨水偏多的龙番市来说,这里的垃圾以及垃圾下面的土地都浸了水。

    即便有零星火星,也是没法引起大火的。

    ” “有人抽烟也不会引发火灾?”我问。

    因为我从死者外衣的口袋里掏出了一包香烟,和一个一次性打火机。

     “以我的经验,香烟不能算明火,是很难在这个垃圾场里引发大火的。

    ”中尉军官说,“不过,如果烟头引燃了一些小的易燃物,导致明火出现,明火逐渐扩散,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但这也算是小概率事件了。

    ” “那这场火灾是怎么形成的?”大宝问。

     “这个,我们还是需要调查的。

    ”中尉军官指了指远处正在驶来的一辆白色牌照的武警用车,说,“火灾调查部门已经派人来了。

    ” 我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既然在不应该起火的地方起火了,那么是小概率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也就比较大。

    ” 中尉军官点了点头表示认可。

     “既然这样,案件我们可以移交给市局啦。

    ”大宝摘了手套,拍着和我们一起抵达现场的韩法医的肩膀,说道。

     烧死有三种机理。

    第一种是火场中的氧气减少,一氧化碳增多,从而导致窒息或者一氧化碳中毒,或者是呼吸道被热灼伤、水肿导致呼吸困难而窒息死亡;第二种是体表皮肤广泛烧伤而导致的创伤性休克死亡;第三种是火场坍塌等导致的机械性损伤死亡。

     无论是哪一种机理,法医只要明确死者并不存在外人作用而死亡、死后焚尸这种可能性,就可以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了。

    法医通常见到的火场中的尸体,都是被焚毁严重的,或者缺失部分肢体的,这样的情况下,无法排除有没有外伤存在,就只能通过气管内的热呼吸道综合征13以及有无烟灰炭末吸入,来判断死者被火烧的时候还有没有生命体征存在。

    一旦确认存在热呼吸道综合征并在气管里看到烟灰炭末,则可以判断是生前烧死。

    至于是意外烧死,还是有人纵火烧死,则不仅仅是法医需要考虑的范畴了。

     但这个案件不一样,死者的皮肤都是完好的。

    我们通过尸表检验,就可以轻易排除他是被他人作用致死的。

    结合救援队介绍的情况,大宝说的,缺氧窒息而死,是他最有可能的死因。

    那么,这应该是一起意外。

    从这个垃圾场没有其他人、死者还吸烟这一点看,本案的始作俑者,正是死者。

     确实如大宝所说,我们现在应该去专案组看看指环专案的调查有没有新的进展了,而不是在这里纠缠一个意外死亡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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