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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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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是也很爱穿红衣吗?”秦翊反问。

     凌霜对这人的油盐不进很是无奈。

     “你别打岔。

    ”她炫耀起娴月还是得意的:“你知道吗,娴月可是京城有名的美人呢。

     俗话说,自古美女配英雄,你年纪也不小了,错过今年花信风,以后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了。

     你还不知道吧,娴月可抢手得很呢,文官里有张敬程,世家里有赵修,都可喜欢她了……” 秦翊完全不为所动,抱着手道:“我没这意思。

    ” 真是不识好歹。

     他不仅不识好歹,还没耐心得很,见凌霜给他做媒,索性要走,道:“你就想说这个?那我打猎去了。

    ” “别啊。

    ”凌霜也无聊得很,叫住他:“你先别走,再聊会儿。

    ” 她们姐妹虽然感情好,但爱好各异。

     蔡婳也是只爱读书的,凌霜许多事都没法跟她们聊,秦翊虽然是个男的,但两人兴趣相投,倒也能聊到一次。

     “聊什么?”秦翊倒是停了下来。

     “你把你的剑给我看看呗。

    ”凌霜道。

     秦翊倒是好说话,真把剑解下来给她看了。

     凌霜先抽出来看了看,果然刃如霜雪,鲨鱼皮鞘,上面烫出一个小篆的秦字,倒不重,是单手剑,掂起来说不出的顺手妥帖,真是把好剑,凌霜拿在手里,挽个剑花,挥舞起来,风声厉厉,实在是把好剑。

     “这是官家赐给你的?”凌霜看了看剑护手上的龙纹。

     “忘了。

    ”秦翊淡淡道。

     怪不得娴月说赵家虽然富贵,总归是新贵,有点暴发户的习气,官家赐点什么东西恨不得供着,时时提及。

     秦翊这才叫厉害呢,淡淡一句忘了,可见官家赏赐的东西太多,完全记不清了。

     凌霜馋得只差流口水了。

     “还是你们好啊。

    ”她感慨道:“整天想佩剑就佩剑,想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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